题目内容:
甲公司为增值税·般纳税人,2015年8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(非金银首饰).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2万元,支付乙公司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万元,增值税税额为0.51万元,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.25万元。甲公司支付往返运费.取得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万元,增值税税额0.11万元。甲公司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。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( )万元。
A.26 B.32.25
C.26.11
D.32.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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