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目内容:
东方公司2015年3月对宏达公司进行股权投资,占宏达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%,东方公司能够在宏达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。2015年6月宏达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,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0.5元,东方公司可以分派到的现金股利为275万元.则东方公司的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( )。
A.应当确认投资收益275万元 B.应当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75万元
C.宣告时不做账务处理
D.此项业务需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
参考答案:
答案解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