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目内容:
张某开一家洗浴中心。为了扩大经营,2018年5月10日向王某借钱10万元,用其价值8万元的轿车抵押,借款期限为1年,未约定利息。为此,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。6月10日,张某又向王某借款3万元,借款期限为3个月,约定年利率为13%。7月10日,张某又向王某借5万元,借款期限为5个月,未约定利息。2019年8月,张某向王某偿还5万元,但未约定也未指定该笔借款是清偿的哪一笔。关于5万元应当优先清偿的下列表述中,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()。
A.应当优先清偿10万元的到期债务,因该笔债务有担保
B.应当优先清偿3万元的到期债务,因该笔债务约定利息,属于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
C.应当优先清偿5万元的债务,因该笔债务与清偿数额相等
D.应当按照三项债务的比例进行清偿,因三项债务均已到期
参考答案:
答案解析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