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目内容:
河南豫农公司以CIF青岛USD650/纯进口杀虫剂(监管条件:AS) 20吨。货物于2010年12月10日载运进境,同日该公司向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。海关审核单证时,决定对货物进行查验,提取货样送检。
2011年1月5日,经鉴定,认定送检样品为滴滴涕。青岛海关立案调查后,认定豫农公司申报不实,但并非主观故意,据此做出相应处理决定,但是豫农公司对海关的处理决定不服。
豫农公司对海关的处理决定不服,可以( )。
A.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
B.向青岛海关申请行政复议
C.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
D.向黄岛海关申请行政复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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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解析: